2013年度襄阳五中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3年度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襄教文〔2013〕78号)要求以及省、市关于2013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特制订《2013年度襄阳五中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保障改善民生,促进跨越发展”为主题,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下大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工作落实,打造优秀团队,推进学校从优秀走向卓越”为重点,有序开展学校的各项工作,为“两个中心”、“四个襄阳”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二、参评单位

根据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全校各处室、各年级组均全员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行评工作。

三、评议内容

(一)规范办学行为方面。是否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开齐开足课程,科学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不违规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招收择校生是否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严格招生计划,不举办复读班。

(二)教育收费方面。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严格收费审批权限,做到不擅立收费项目、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是否严格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范围、标准,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是否严格执行教辅材料使用管理规定,落实“一科一辅”要求和学校推荐、学生自愿原则;是否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审批文号、举报电话,做到“未经公示,不得收费”;是否落实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落实校长第一责任。

(三)阳光治校方面。是否坚持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校出台的制度规定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招生工作是否规范、公开;学生资助政策及程序、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助资金到位、投诉及处理等情况是否公开;校园安全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制度是否落实;学校与社会沟通渠道是否畅通,投诉服务电话、意见箱或电子邮箱是否开通和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家长委员会制度和教师家访制度是否落实;办学理念、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是否得到学生及家长的认可。

(四)师德师风建设方面。是否将师德师风建设列入教师聘用和考核体系;是否关爱学生,做到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侮辱学生;是否做到不以权谋私,不收受和索要学生及家长的钱物和有价证券、购物卡;公办教师是否做到不进行有偿家教和不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授课。

四、组织实施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的方法进行。民主评议工作从4月份开始,11月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7日-5月15日)

根据2013年5月9日全省教育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政风工作动员视频会议要求,学校制定出具体参评方案,召开动员会和各支部书记会进行层层发动。并于5月10日前将行评实施方案前报送市教育局行评办。

(二)查找问题阶段(5月15日-5月31日)

1、广泛征求意见。学校要通过走访学生和家长、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问卷、发送短信微博、公布热线电话及开通网络专栏和邮箱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并主动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纠风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2、认真自查自纠。组织各处室、各年级组按照参评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层层查找问题。

3、社会公开承诺。学校行评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梳理问题,就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依据职能,作出整改的具体承诺,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

4、积极配合明察暗访。积极配合市纠风办、行评督查员和媒体对履职尽责情况和政风行风状况进行明察暗访,虚心接受批评和建议,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并进行整改。

5月28日前,各处室、各年级组要将自查自纠的情况书面报学校行评办。学校将集中梳理报市教育局。

(三)整改阶段(6月1日-10月31日)

1、贯穿始终抓整改。将整改工作贯穿行评全过程,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意见建议,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及时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迅速整改,并及时反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承诺解决的问题,要重点进行整改兑现,注重宣传整改成果,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

2、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要认真开展群众满意学校创建活动,大力宣传群众身边的好学校、好校长和好教师,提高政风行风建设水平,形成良好的行评氛围。

3、接受集中评议。按照市纠风办安排,学校主要领导参加电视问政,接受市领导、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评部门服务对象代表和行评督查员的集中评议。

4、加强整改监督。学校行评办将对各处室各年级组开展整改的情况进行全程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将承诺事项兑现、自查和收集问题整改到位情况、群众对投诉问题解决满意度作为督查重点和衡量行评成果的重要标准。

(四)集中测评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综合评议得分=相关部门评价结果+现场测评结果,具体安排如下:

1、相关部门评价(40分)。由市纠风办组织相关部门对参评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评价。其中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评价;市治庸办(市优化办)负责优化发展环境、治庸问责、市民问政情况的评价;市物价局负责行政事业和服务性收费情况的评价;市法制办负责行政行为的评价;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行政审批窗口服务情况的评价;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调度中心负责“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投诉办理情况的评价;襄阳广播电视台负责“政风行风热线”投诉办理情况的评价。学校各处室、年级组要根据工作职能,分别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不丢一分。

2、现场测评(60分)。现场测评表由市纠风办设计印制,测评主体范围包括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以及各参评部门的服务和工作对象等。现场测评采取统一组织、现场填表、当场收回的方式进行。市纠风办组织现场测评时,从评议代表库中按比例随机抽取200名代表参加测评,行评督查员监督。

(五)总结阶段(11月1日-30日)

各处室各年级组要认真总结政风行风建设的成效和不足,巩固行评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并于11月20日之前向学校上报各自的评议成绩和行评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学校成立行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曹荣葆(校长、副书记)

副组长:汪文超(副书记、副校长)

李东林(副校长)

刘世国(副校长)

王  静(副校长)

成  员:马治文、邹德菊及各处室主任、各年级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纪委办),邹德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迎评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做好与市教育局和市纠风办的联系沟通,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和督办落实等工作。

(二)统筹兼顾,有机结合。把行评工作与教育业务工作相结合,与治理教育乱收费相结合,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考核范围,用行评推进各项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提高、两促进。

(三)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简报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教育政策法规政策和办事程序,宣传教育部门服务科学发展的主要举措和业绩,宣传行评工作中的典型事迹,扩大学校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行评办要及时向市局行评办上报学校行评工作信息,及时宣传报道学校各部门行评工作情况。

(四)严明纪律,奖惩兑现。学校各部门、各年级组要进一步提高对行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遵守湖北省教育厅代表全省教育系统作出的政风行风建设“五项承诺”、“六条禁令”(鄂教监〔2013〕2号),牢固树立“人人代表教育形象”,“个个都是评议对象”的观念,形成行评工作的整体合力。要进一步严明迎评工作纪律,扎实做好各项评议工作。对评议工作走过场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除取消当年一切评先表优资格外,学校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组织处理。

 

 

                                 襄阳市第五中学

                                     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