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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教文〔2013〕74号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近期,枣阳市连续发生几起校园安全事故:该市一名三年级小学生课间在三楼教室外走廊与同学做游戏时不慎坠楼死亡,一名五年级小学生课间玩耍弹簧玩具刀时不小心刺伤同学,另一名七年级中学生下课自由活动,在跳跃绿化带台阶时不慎摔伤。这三起安全事故的发生虽然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但也暴露出一些学校在学生日常课间安全管理中,存在安全教育与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各地、各校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课间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现就中小学课间安全管理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始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涉及千万家庭的幸福;保障少年儿童的安全,是教育工作的首要职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抓好学校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必须牢固树立“珍惜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将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和管理作为首要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强化日常管理,狠抓各项科学预防措施的落实,积极防范学校(幼儿园)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各学校(幼儿园)要正确引导学生课间休息时不在教室内做肢体运动较为剧烈、活动范围较大的游戏;上下楼梯要靠右慢行,不拥挤,不推人,不撞人,不并步,不跳步;不攀爬课桌、窗台、护栏、球架、围墙、树木;不在教室、楼道、楼梯、厕所等处追逐、推搡、打闹;不携带、玩弄刀具等危险物品,不做带有危险性的游戏;不吵架、打架;不从楼上往下抛洒东西。各学校(幼儿园)要在教室、楼道、楼梯的墙面上悬挂或张贴相关安全提示语,通过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让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三、各学校(幼儿园)要切实加强学生日常课间安全管理。学生课间活动要健康文明,课间活动要安全教师轮流值班,密切关注学生活动,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活动和不良行为,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让学生身心健康得到发展。
四、各地、各学校(幼儿园)要将上述通报的三起安全事故作为学生安全管理的具体案例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教育,要从三起安全事故中充分汲取教训,消除麻痹意识和侥幸心理,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本地、本校存在的类似的安全隐患,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同时,各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切实加强安全信息的联络工作,健全中小学安全值班制度,确保校园安全信息畅通。
五、进一步强化责任履行和责任追究。各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是本校(本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岗位责任,确保学生安全。对工作不负责任,习惯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代替检查排查,图应付,走过场,甚至玩忽职守,听之任之,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将启动责任追究程序,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襄阳市教育局
201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