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进一步激发我校广大教职员工爱岗敬业、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献身教育的热情, 促进学校从优秀向卓越跨越发展,学校决定在全体教职工中广泛开展2012-2013学年度“模范教师”、“三育人先进个人”、“十佳青年教师”、“教坛新秀”、“模范班主任”、“优秀共产党员”、“科研兴校先进个人”、“优秀教研组长”、“优秀备课组长”等各类优秀教师的评选工作。评选条件及办法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条件
(一)“模范教师”(名额:10名)
1.评选范围:35岁及35岁以上的教师。
2.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教育法规。
(2)热爱学校,顾全大局,无私奉献,爱岗敬业,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
(3)严于律已,文明守法,廉洁从教,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受到学生和家长一致好评。
(4)善于学习新知识,树立新理念,努力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5)积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较强地组织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6)积极作好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所带青年教师成长迅速、成绩突出。
3.组织评选:由上一学年年级主任牵头落实。
(二)“十佳青年教师”(名额:10名)
1.评选范围:工作3年以上、教学打过通关、35岁以下的教师。
2.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教育法规。
(2)热爱五中,顾全大局,无私奉献,勇挑重担,起到很好的带头作用。
(3)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关爱学生,教书育人。
(4)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团结同志。
(5)虚心好学,勇于创新,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出色完成本职工作,教学成绩优秀,在教育科研、各类竞赛等活动中表现突出,成为青年教师中的标兵。
3.组织评选:由上一学年年级主任牵头落实。
(三)“教坛新秀”(名额:10名)
1.评选范围:工作1--3年的青年教师。
2.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教育法规。
(2)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关爱学生,教书育人。
(3)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团结同志。
(4)虚心好学,刻苦钻研,工作主动,勇于创新,出色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青年教师培训及其他各项有益活动,在教学、育人、科研、竞赛等活动中表现突出,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3.组织评选:由上一学年年级主任牵头落实。
(四)“模范班主任”(按全校班主任总数的50%比例评选)
1.评选范围:全体班主任。
2.评选条件:
(1)热爱班主任工作,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年级组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班级工作年度综合考核取得好成绩。
(2)努力学习教育理论和班主任业务知识,借鉴和积累工作经验,不断更新观念、知识和方法,每年必须结合工作撰写一篇以上质量较高的论文或经验总结。
(3)师德高尚,师风严谨,热爱学校,热爱学生,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不歧视后进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在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4)班集体建设思路明确,效果显著。对学生了解全面深入,认真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并得到落实,通过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教育,班级组织健全,班干部、学生骨干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班风正,学风好,多次被评为“文明班级”。
(5)组织、指导学生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科技活动、学生值周活动,学生文化生活丰富,具有自觉保持校园、教室、寝室卫生良好习惯。
(6)密切与任课教师的联系,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培养学习兴趣,掌握学习方法,主动配合学校、年级开展新课改。班级学科综合成绩及上升幅度在年级突出。
(7)保持与学生家长的经常联系,及时沟通学生在校内外的表现情况,学生教育管理形成合力,不出现空档。
(8)认真做好学生操行评定。对学生评价充满爱心和期望,评语切中实际,针对个性,一分为二,为学生指明努力方向。
3.组织评选:由学工处主任牵头落实。
(五)“优秀共产党员”(按各支部党员总数的20%比例评选,高三按25%的比例评选)
1.评选范围:全体党员教职工(含合同工)。
2.评选条件:
(1)自觉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中央重要会议精神,积极参加党的各项学习实践活动。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甘于奉献,勇挑重担,恪尽职守,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3)积极参加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在教学改革、教育科研、管理育人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突出,教育教学成绩显著。
(4)廉洁自律,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牢记宗旨、联系群众,积极为师生排忧解难。
3.组织评选:由上一学年党支部书记牵头落实。
(六)“科研兴校先进个人”(名额:10名)
1.评选范围:全体教师。
2.评选条件:
(1)为人师表,师德高尚,热爱教育科研事业。
(2)积极参加课程改革,教育教学业绩突出,个人在教育科研中成长迅速,受到同行及领导的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的研究。在本年度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了市级及其以上的立项课题研究,并通过了成果评审,按期结题。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较大贡献。
(4)教育科研成果突出(含优质课比赛、说课比赛、论文、案例、电教课件、各类学科竞赛辅导获奖等,不含习题类)。在本年度取得了省级及以上奖励的教科研成果;有教育科研论文在有正规刊号的教育教学及管理类报刊杂志上发表。
(5)充分发挥自身在学校及省市教育科研中的带头作用,组织或领导本校教师有计划地进行教育教学与科研专题校本培训,在学校及以上范围执教过公开课或作过教育教学专题讲座,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并受到好评。
3.组织评选:由科研处牵头落实。
(七)优秀教研组长(名额:3名)
1.评选范围:全体教研组长。
2.评选条件:
(1)认真落实市教研室和学校教务处、科研处工作安排和教学科研要求,积极组织本组教师学习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认真做好学期或学年教学科研工作安排。
(2)积极组织本组教师定期开展教学研讨工作,组织本组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听课、评课、说课等竞赛交流活动,全组教研氛围深厚,团队意识强。
(3)积极协助教务处定期开展备课组教学常规工作检查。
(4)结合教学工作实际,带头开展课题研究和撰写有份量的科研论文,教研水平得到同行认可。
(5)积极做好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本组青年教师成长迅速。
3.量化考评办法:
细 目 |
权重(满分100分) |
最终得分 |
①教学常规工作 |
40分(由教务处考核赋分) |
|
②教育科研工作 |
30分(由科研处考核赋分) |
|
③组内教师满意度 |
30分(由民主投票来赋分) |
|
(组内教师满意度得分按投票满意率换算。满意率≥80%得30分;满意率为70%--80%得20分;满意率为60%--70%得10分;满意率≤60%得0分)
最终以量化得分高低排名确定。
4.组织评选:由教务处、科研处组织评选。
(八)优秀备课组长(名额:9名)
1.评选范围:以年级组为单位,各学科备课组长。
2.评选条件:
(1)认真落实学校教务处、科研处和年级组工作安排,根据教学大纲新课标要求,认真做好学期或学年教学教研工作安排。
(2)积极组织本年级备课组教师定期开展教学研讨工作,开展听课、评课、说课等交流活动,大型考试学科质量评价居年级前茅。
(3)认真组织本备课组教师搞好教学常规工作。
(4)积极做好本备课组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本组青年教师在各级各类教学竞赛中成绩突出。
3.量化考评办法:
细 目 |
权重(满分100分) |
最终得分 |
①教学常规工作 |
30分(由教务处考核赋分) |
|
②教育科研工作 |
30分(由科研处考核赋分) |
|
③组内教师满意度 |
20分(由民主投票来赋分) |
|
④年级组满意度 |
20分(由年级组成员赋分) |
|
(组内教师满意度及年级组满意度得分均按投票满意率换算。满意率≥80%得20分;满意率为70%--80%得15分;满意率为60%--70%得10分;满意率≤60%得0分)
最终以量化得分高低排名确定。
4.组织评选:由教务处、科研处及所在年级组成员组织评选。
(九)“三育人先进个人”( 名额:18名,其中行管职工12人、合同工6人)
1.评选范围:从事行政管理、教辅和后勤服务的在编职工和合同工。
2.评选条件:
(1)师德高尚,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2)热爱本职工作,热情主动为师生服务。
(3)工作踏实,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4)善于学习和钻研,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服务态度好,工
作效率高。
(5)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师生好评。
3.组织评选:学校在编行管职工由校办组织全体教职工评选,合同工主要由归口管理处室组织评选,部分合同工由校办组织全体教职工评选。
二、评选程序及要求
在校党委指导下,校办牵头组织评先工作。
1.评选步骤:
先以年级组、处室或支部为单位,在总结学年度工作基础上,并根据评选条件和推荐指标评选出各类先进个人(差额推荐),然后,各处室、年级组或支部将评选结果上报学校审核批准。
2.指标分配:校办根据评选方案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处室、年级组或党支部。
荣誉称号 |
总指标 |
高一 |
高二 |
高三 |
负责人 |
模范教师 |
10 |
3 |
3 |
4 |
上一学年年级主任 |
十佳青年教师 |
10 |
3 |
3 |
4 |
上一学年年级主任 |
教坛新秀 |
10 |
3 |
4 |
3 |
上一学年年级主任 |
优秀备课组长 |
9 |
3 |
3 |
3 |
教务处、年级组 |
三育人先进个人 |
18(含合同工6名) |
各处室主任 | |||
模范班主任 |
总数的50% |
学工处 | |||
优秀共产党员 |
总数的20%(高三按25%评) |
上一学年党支部书记 | |||
科研兴校 先进个人 |
10 |
科研处 | |||
优秀教研组长 |
3 |
教务处、科研处 | |||
备注 |
按照上一学年度处室、年级组、党支部分配名额组织进行;尽可能避免重复表彰;三育人先进个人的评选不含兼职教师。 |
说明:为加强学校合同工使用管理,增强合同工服务育人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学校对合同工在服务满意度考核基础上进行“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满意度分三个等次,即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评选归口安排如下:
①寝室管理员(共12人)评2名,由学工处组织班主任和寝室长代表评选。
②资料室(打印、油印室共7人)评1名,由总务处组织年级组成员和学备课组长评选。
③其他合同工(食堂管理员3人、教辅管理员2人、体育保管员2人、教学楼行政楼管理员3人、寝室水电工1人)评2名,由校办组织全体教职工评选。
另外,老校区行管正式职工和五中聘用的合同工(家属区门卫、保洁员、水电工、绿化工)评“三育人”先进个人3人,其中在编行管职工评2名、合同工评1名,由实验中学校长李泽贵组织老校区行管人员、退休教师代表、合同工及实验中学教师代表评选。
3.评选要求:
(1)各处室、年级组和支部要高度重视评先工作,要认真组织,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优中择优。
(2)评先工作要坚持民主推荐与组织考核相结合。要通过评先工作评出方向、评出正气、评出榜样,切忌评选推荐中拉关系、殉私情现象。
(3)评选工作结束后,各处室、年级组和支部要及时将推荐人选和投票情况上报到校办,由校办将评选结果报校党委研究通过后进行表彰和奖励。
(4)原则上要尽可能避免重复表彰。
三、表彰和奖励办法
1.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通过橱窗展示、校园网发布、媒体报道等形式广泛宣传,优先推荐上一级表彰。
2.按照《襄阳五中教师荣誉称号奖励标准》进行奖励。
襄阳市第五中学
201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