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五中关于开展查处学校和在职教师
组织、参与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的
实 施 方 案
中小学校及其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办班,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深入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履职尽责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和政风行风建设,规范全市中小学和在职教师的办学、从教行为,切实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在城区中小学开展查处学校和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结合《通知》要求和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清理学校违规组织、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的行为;
(二)清理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和民办学校联合进行有偿补课的行为;
(三)清理学校向校外培训机构和民办学校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的行为;
(四)查处在职教师招收学生在家、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有偿补课、辅导的行为;
(五)查处在职教师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参与有偿办班、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或参与有偿家教管理的行为;
(六)查处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有偿兼课(兼职)的行为;
(七)查处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他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或社会培训机构补习班提供生源的行为。
二、工作安排
从10月下旬至11月底,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宣传动员、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将国家和省、市严禁有偿补课的规定切实贯彻、传达到每一位教师、每一位家长和学生。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10月24日——10月31日)。
迅速行动,层层召开动员会,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排查重点对象。
1、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襄阳市教师师德失范行为“一票否决”办法(试行)》和有关有偿补课典型事例查处的通报。
2、组织所有教师层层签订拒绝有偿补课责任书和承诺书。
3、向每一位家长发出《关于禁止有偿补课的公开信》,并通过校园网、广播、橱窗、展板、电子屏幕等形式广泛宣传“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校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营造学校宣传到位、家长理解配合、社会参与监督的禁止有偿补课的强大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11月1日——11月10日)。
在自查自纠期限内,组织每名教师认真查摆在有偿补课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好有错必纠,并向主管部门提交自查自纠书面报告。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根据违规事实的情节、影响及认识态度等情况,予以区别处理。情节轻微或虽有问题但能主动承认错误、承担责任并及时纠正、退还费用的,不予追究或给予从轻处理;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仍然隐瞒问题,我行我素的,一经调查核实,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学校将对自查出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列出整改时间表,指定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11月11日——11月 20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教育局将组织专班采取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全市所有中小学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对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包括宣传动员教育、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措施及效果、举报事项查处等情况。为了做到令行禁止,学校也将采取多种措施进行暗访调查,对有偿补课行为“严查处、零容忍”,发现一起,曝光一起,处理一起。
从整治期间开始,如果有教职员工抱着侥幸心理继续顶风而上,一经发现,学校将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对违规参与有偿补课的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6年11月21日——11月30日)。
重点对前期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认真总结经验和剖析典型案例,建立健全治理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取得实效,严防问题反弹。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查处违规补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汪文超
副组长:王 静、王 军、贺欣荣
成 员:杨立军、马治文、李伟才、陶坤元、王云龙、
褚 伟、王 凌、刘梅英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马治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杨立军同志任副主任,刘梅英同志为对外专职联络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学校违规补课和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既是学校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学校依法治校、规范办学的重要举措。为此,学校应高度重视,提高认识,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亲自抓、负总责,教务处和各年级组主任要发挥监督作用,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效果,狠抓工作落实。要将专项治理行动与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师德师风建设紧密结合。既要严肃查处有偿家教、违规办班的具体行为,又要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受影响。
(三)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为巩固整治成果,学校将建立以下机制:
1、建立健全全员拒绝有偿补课的教育机制和承诺机制,明确教师承诺事项和监管责任主体;
2、建立明察暗访机制,开展日常抽查,在双休日、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不定期暗访;
3、建立严肃的有偿补课问责机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惩治违规补课的高压态势;
4、建立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与教师管理投诉平台,并设立专项治理投诉专栏,设立公开的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有明确线索的投诉、举报,及时检查并公开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3347252。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2、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
3、襄阳五中禁止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
4、襄阳五中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5、襄阳五中致学生家长《禁止有偿补课的公开信》
6、襄阳五中教师2016年参与补课情况自查表
襄阳市第五中学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