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五中体育馆、报告厅对外使用管理办法

襄樊五中体育馆、报告厅对外使用管理办法

 

一、学校体育馆、报告厅对外使用由校办统一协调;

二、报告厅是学校内部会议、集会、公开课等公共活动场所,各处(室)使用报告厅应提前与校办联系;

三、学校体育馆、报告厅原则上不对外开放,如确系友好单位需租用,经主要领导批准,按1000元/天收取租用费;

四、租金由学校统一收取,用于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